2023-11-23 17:12:19
最近在一次51社保精品課上,有位HR問:員工向我抱怨,為什么自己的個稅越來越高,是不是算錯了?
這個問題不僅一位HR咨詢,當員工按月收到工資時,發現個稅越來越多,到底是什么原因呢?為什么個稅越來越多?是HR真的算錯了嗎?
其實個稅升高的主要原因是“累計預扣法”,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1號 《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第六條,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應當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并按月辦理扣繳申報。
由此可見,個人取得工資時,應當按照累計預扣法繳納稅款,什么是累計預扣法呢?
61號公告:以納稅人在本單位截至當前月份工資、薪金所得累計收入減除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和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適用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一(見下表):
計算累計應預扣預繳稅額,再減除累計減免稅額和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其余額為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專項扣除是指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累計預扣法關鍵詞:累計、預扣、稅率表。
看上去比較復雜,其實與以往年相比,除免稅額、稅率和稅級距發生變化,計算個稅的方式也不同,由代扣代繳變為預扣預繳。
根據61號公告的內容,總結出計算個稅的簡化公式: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 舉例說明 -
為什么會出現個稅升高?
例:小王2019年1-6月工資為20000元/月,個人社保2000元,個人公積金1000元,專項附加扣除1000元,請計算小王1-6月預扣的個稅!
答:1月:20000(工資)-2000(社保)-1000(公積金)-1000(專項)-5000(免稅額)=11000×0.03=330元(個稅額);
2月:40000-4000-2000-2000-10000=22000×0.03=660-330=330元;
3月:60000-6000-3000-3000-15000=33000×0.03=990-660=330元;
4月:80000-8000-4000-4000-20000=44000×0.1-2520=1880-990=890元;
5月:100000-10000-5000-5000-25000=55000×0.1-2520=2980-1880=1100元;
6月:120000-12000-6000-6000-30000=66000=4080-2980=1100元;
通過計算得出,小王1-3月稅率為3%,每月個稅額為330元,4月開始稅率變為10%,個稅開始上漲,4月個稅890元,5-6月個稅1100元。(附:各月稅率匯總表)
-案例分析-
為什么工資相同,扣除額相同,但是稅額不同,導致個稅升高的主要原因是:累計預扣法計算后,隨著應納稅所得額的變化對應的稅率也發生變化。小王4月稅率由3%漲至10%,跳檔后個稅升高。
2019年新個稅法實施后,工資薪金所得采取累計預扣法,個人要關注稅額的變化,雖然變的更復雜,但是更加科學,解決了波峰波谷稅負不均的問題。
本文政策及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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