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14 13:57:45
今天我們要討論的是
為什么異地就醫無法使用個人賬戶余額?
趕緊來解答一下問題
01 什么是醫保個人賬戶?
基本醫療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保障模式。在職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退休人員個人賬戶由統籌基金按定額劃入。個人賬戶的本金和利息為個人,只能用于基本醫療保險支出。
02 個人賬戶的使用范圍有哪些?
個人賬戶用于支付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個人負擔的醫藥費用;參加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長期護理保險的個人繳費,支持購買本市補充醫療保險(現階段特指北京普惠健康保)。
個人賬戶可實行家庭共濟,參保人員的家庭成員可按照個人賬戶使用范圍規定,共濟使用參保人員個人賬戶資金。
03 為什么異地就醫無法使用個人賬戶余額?
因為沒有開通異地就醫個人賬戶支付的權限!
個人賬戶支付權限中,默認參保人異地就醫是不使用個人賬戶支付。需通過醫保服務平臺APP開通權限,開通后,即可使用醫保個人賬戶余額支付異地就醫相關醫療費用。
04 怎么開通個人賬戶支付權限呢?
第一步:手機打開醫保服務平臺APP;
第二步:進入地方專區——北京專區,點擊“個賬支付權限”;
第三步:將“不使用”修改為“使用”,點擊“確定修改”,逐步完成個人信息驗證。
05 使用個人賬戶(含共濟賬戶)結算醫藥費,發生退費時,個人賬戶資金如何退還?
參保人員使用個人賬戶(含共濟賬戶)在定點醫藥機構就醫、購藥后發生退費時,醫藥費用按原渠道退還。
06 職工醫保中斷繳費或改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還可用個人賬戶支付費用嗎?
可以。參保人員個人參保狀態發生變化,參加了本市城鄉居民醫保或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本市職工醫保,或不再參保的,個人賬戶余額仍可按規定支付本人及已備案的配偶、父母、子女的相關費用。
07 城鎮職工跨統籌地區流動時,個人賬戶資金如何處理?
參加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在職人員辦理將外省市繳費年限和個人賬戶資金轉入本市業務時,個人賬戶資金并入本市個人賬戶,統一管理;辦理轉出業務時,個人賬戶資金轉移至新參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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