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01 10:41:30
自2023年7月以來,各地上調公積金繳費基數、提高公積金提取額度。
但是最值得大家關注的是,部分地區發文明確部分人員免繳個人公積金。
有公積金的恭喜了
個人部分全額免繳
隨著2023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上調,多地也明確符合條件的人員可全額免繳住房公積金。
一、廣州市
2023年6月,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202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
政策原文:
http://gjj.gz.gov.cn/gg/tzgg/content/post_9078290.html
通知中明確:
職工繳存基數等于本市現行最低工資標準的,單位應當按規定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經職工本人同意,個人繳存部分可以免繳。
二、浙江省
截至目前,浙江省溫州市、寧波市都發文明確,符合條件的職工可申請免繳住房公積金。
1、溫州市
2023年6月,溫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2023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調整的通知》。
政策原文:
http://zfgjj.wenzhou.gov.cn/art/2023/6/26/art_1229322000_4179167.html
通知中明確:
對部分按最低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職工,經本人申請,所在單位同意,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分中心、管理部核準,可以免繳職工本人繳存部分的住房公積金,但職工所在單位仍應按規定為職工繳存單位繳存部分的住房公積金。
2、寧波市
2023年,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發布《關于調整寧波市市區202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
政策原文:
http://zjw.ningbo.gov.cn/art/2023/6/20/art_1229126238_58921306.html
通知中明確:
按最低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職工,經職工本人申請,所在單位同意,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核準,職工個人可以免繳住房公積金(個人部分),但職工所在單位應按照規定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部分)。
申請個人免繳住房公積金的期限為一年,到期后應當按規定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因篇幅有限,魚小保不在文章中一一展示各地政策了,對當地公積金免繳政策感興趣的小伙伴可以在評論區留言,魚小保會及時為你科普當地政策。
企業不給員工繳存公積金
違法
雖然上述政策中,個人部分可以免繳住房公積金,但這并不代表企業可以不給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根據國務院發布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并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并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單位錄用職工的,自員工錄用之日起30日辦理繳存登記,這是強制規定。
現實中確實存在有些單位沒有繳存住房公積金,但職工一旦投訴,單位就面臨補繳和被處罰的風險。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而自2023年來,多地也明確發文,用人單位不繳存住房公積金,違法。這里以山西省太原市為例:
2023年5月11日起,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了《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管理辦法》,該辦法自2023年6月11日正式執行。
政策原文:
https://zfgjj.taiyuan.gov.cn/u/cms/site98/202305/111716597nyi.pdf
《管理辦法》中明確,以下幾種行為均違法:
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
單位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設立手續;
單位逾期不為本單位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單位逾期少繳本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
其實不管是規定還是地方規定都是要求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勞動者繳納住房公積金,一旦被投訴將會面臨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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